加強工傷保險協議管理 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
金山網訊 為保障工傷人員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日前,市社保中心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規定,與市區28家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簽訂新一輪服務協議,并通過市人社局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名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是指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為工傷職工提供工傷保障服務的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的機構。《工傷保險條例》和江蘇省實施辦法等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傷情穩定后轉至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繼續治療。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實行協議管理方式。近年來,市社保中心積極推進工傷醫療管理服務工作,不斷規范和落實協議管理各項規定。根據工傷保險有關政策法規和協議要求,建立協議機構準入退出機制,將已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醫療保障機構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布;按照協議規定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通過日常檢查、第三方檢查、實時監控等方式,對協議機構執行工傷保險政策和履行服務協議情況加強監管,將檢查結果與費用支付、協議機構退出機制掛鉤。
2025年,市社保中心先后組織對市區3家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開展“雙隨機”檢查,對市區所有協議機構2024年以來的協議履行情況開展自查評估,對全市二級以上協議機構聯網結算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對工傷醫療費報銷審核中發現和工傷職工反映的協議機構不規范服務行為及時進行約談處理。
近日,根據市委巡察組要求,全市統一開展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第三方專項檢查,從信息系統中調取工傷職工醫療費報銷數據進行分析,隨機抽取16份工傷職工大額醫療費報銷數據,通知協議機構提供相關原始病案資料,由副主任醫師以上的第三方醫療專家組成檢查組,逐一提出核查意見并及時反饋相關協議機構,要求立查立改和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服務協議、費用結算項目和標準,杜絕不規范長期住院、非工傷部位治療、過度診療等違規問題。
工傷保險協議機構承擔著為工傷職工提供工傷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的重要職責。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將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管理,不斷細化補充協議管理內容,明確聯網結算、工傷康復、準入退出等工作要求,監督協議機構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強化工傷醫療費報銷審核和轉院轉診管理,加強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智能監控和結果運用,對查實的問題堅決依法依規處理,為受傷職工提供更加規范優質的工傷保障服務,切實維護好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權益和社保基金安全。(通訊員 王翔 金山網記者 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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