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實施在即,明年起這些養犬行為將受罰
牽好“責任繩” 管好“自家犬” 盡到“管護責”
金山網訊 日前,丹徒區人民法院聯合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召開“文明養犬,法護和諧”主題新聞發布會,直面當前犬只管理引發的基層治理痛點,結合即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發布多項針對性治理舉措,以法治力量助推文明養犬,守護社會和諧安寧。
發布會介紹,去年以來,丹徒法院共審理因犬只問題引發的案件24起,此類糾紛呈現四大突出特點:犬只傷人事件頻發,責任劃分、賠償協商等分歧易引發矛盾升級,調處難度增大;散養犬只在村道、公路隨意穿行,尤其在能見度低的時段埋下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犬吠擾民、糞便污染、越界損毀財物等問題持續侵擾鄰里生活,加劇相鄰矛盾糾紛;部分區域犬只未登記、未掛牌現象普遍,侵權后飼養人溯源困難,形成“追責難”惡性循環。
“很多涉犬糾紛的根源在于飼養人責任意識淡薄,不牽繩、不登記等不規范養犬行為,不僅易引發侵權案件,還可能激化鄰里矛盾。”丹徒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李宏敏介紹。針對這些問題,發布會重點解讀了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犬只管理的核心條款,明確了清晰的責任紅線。
現場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第八十九條大幅提升處罰力度,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將處1000元以下罰款;新增違規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動物傷人兩類違法行為,視情節可處警告、罰款乃至5-10日拘留;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將按傷害他人身體行為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結合《鎮江市養犬管理規定》,發布會進一步明確養犬人核心義務:限養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成年肩高超60厘米的大型犬;犬齡滿90天起30日內需接種狂犬疫苗,15日內憑免疫證明辦理養犬登記,目前可通過“蘇服辦”APP線上辦理;攜犬出戶必須遵守“一帶一牌一清”規范,即使用1.5米以內牽引帶、佩戴犬只識別牌、及時清除糞便。
為推動涉犬糾紛長效治理,丹徒法院明確后續三大發力方向:強化精準普法,聯合村委會、網格員等開展“文明養犬進萬家”活動,通過案例剖析、法律解讀等培育守法自覺;深化以案釋法,在裁判文書中明晰責任劃分,發布典型案例并開展巡回審判,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強化聯動治理,聯合多方力量排查走訪,提前介入涉犬糾紛,及時發送司法建議,助推矛盾化解在訴前。
發布會還發布了3起涉犬糾紛典型案例,涵蓋未牽繩咬傷他人寵物、禁養烈性犬傷人、犬只引發交通事故等常見情形,并發出文明養犬倡議書,呼吁廣大居民牽好“責任繩”、管好“自家犬”、盡到“管護責”,共同營造依法文明養犬的良好氛圍。(陳怡 記者 張馳川)
責任編輯:董禮
